氨制冷冷库中氨和氨的实现需要几个步骤
近5年来,与氨有关的制冷企业频发火灾和氨泄漏事故,其中70多起已正式上报,每年发生10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短期内,行业内重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行政机关采取紧急措施和高压态势,认真、迅速、严格地进行整顿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与氨有关的案件有多种原因,不能归结为“氨”。要尊重制冷行业的发展事实,科学查找问题的原因,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为此,在日前召开的“第八届**冷库建设与运营研讨会”上,有关和业内人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认为,“6.3”重大事故是其他物料燃烧导致氨泄漏引发的连锁反应,“8.31”氨泄漏事故则是操作过程中违规造成的,通过管理可以完全预测和避免这些事故的发生。表示,冷库建设过程中与氨有关的企业安全事故是施工现场管理造成的,与氨无关;冷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有20%是设计原因造成的,其中40%是施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40%是违章作业。因此,建议冷库企业在项目建设期间,把投资、质量、进度作为同等重要的控制目标,把质量放在首位。针对目前制冷企业多使用氨水、事故频发的现状,提出了采用自动控制、露天设置储氨设备、减少氨水喷射量、使用二氧化碳制冷剂等改进措施。
制冷行业使用的制冷剂主要有氨(含二氧化碳)和氟利昂。氨作为主要的制冷剂在**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目前,**上85%以上的制冷设备使用氨作为工质,我国占75%以上。氨不污染大气,符合环保要求和方向。氨虽然具有易燃、毒性、腐蚀性等特殊的化学性质,但从设计到运行都是完全封闭在制冷设备中的。如果设计合理,防护设备齐全,操作人员符合标准,氨系统完全可以安全运行,减少或消除事故。我们分析了一些事故案例,认为氨作为一种经济环保的制冷剂,制冷设备主要问题是安全标准不完善、推广落实力度小、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人力资源相对缺乏、运行管理安全和节能意识淡薄等,她认为相关氨相关企业应对所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建立科学、详细的规章制度,对值班人员进行培训。
认为,“6.3”、“8.31”事故发生后,社会舆论让人们“谈氨色变”,导致部分地区有关部门对使用氨制冷系统的制冷项目审批缺乏统一标准,随机性强,暂停审批甚至不予审批,部分地区存放年限较长的冰箱出现“以氟代氨”现象,迫使企业要求拆除“以氟代氨”。
事实上,与其他制冷剂相比,氨除了具有毒性和可燃性外,还是一种很好的天然制冷剂,具有性价比、热性能和制冷效率。氨制冷系统技术成熟,安全性完全可控。目前,欧美等发达**90%的大型冰箱使用氨制冷剂,我国80%以上的大型冰箱使用氨制冷剂。冷库行业在使用氨水工作介质时,千万不要因为噎着而浪费食物。
此外,电冰箱是一项技术含量高、肩负着安全生产命脉的工作,而现有的培训方法却孕育着事故隐患。在我国冷库制冷系统自动化程度不高的现状下,氨制冷工在制冷系统的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与技术工人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很多操作人员只接受简单的操作培训,既没有在异常情况下操作的能力(如上海翁牌冷库热氨除霜),也没有处理突发事故的经验。这是冰箱运行安全的一大隐患。氨制冷系统事故的原因往往是培训不当。
一些地区在这次专项安全管理中随意提出一些没有规范依据、没有实际效果、操作困难的规定,导致整改过程“矫枉过正”,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了困惑。为消除事故隐患,部分氨相关企业需要开展冷库氨制冷系统小型技术改造项目,但没有专门的设计、施工审批渠道。这些现象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从服务企业的角度,与有关单位协调,为企业建立专门的渠道,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活动。
中国仓储协会冷库分会作为一个社区组织,也应该在行业管理、标准制定、培训等方面为政府主管部门出谋划策、分忧解忧,发挥更大作用。同时,他呼吁冷藏企业和从业人员吸取事故的惨痛教训,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和行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警钟长鸣,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操作,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意外。